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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务会议制度

作者:wanglei   时间:2015-12-04   点击数:

为使农场的各项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有效提高场务会效率与议事质量,特制定实验农场场务会议制度如下:

一、总 则:

1.场务会议由场长负责主持。

2.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场长全面负责和副场长分工负责相结合,办公室主任、工会主席、财务室和各分管业务的干部对场长负责。凡属行政工作方面重要问题,场长要在听取相关干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。属于职权范围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工作,均按职权范围的制度、规定各负其责。超出制度及职权范围的必须向场长请示报告。

3.要制定相应的程序和制度,努力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,并加强会议决定的落实。

4.坚持保密的原则,凡是应该保密的,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。

二、议事范围:

1.研究讨论农场的总体规划和建设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学期工作计划。

2.研究重要设备、物资材料的购买,大额经费支出等方面的问题。

3.定期检查贯彻各项计划、决定、制度落实情况。

4.讨论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措施。

5.讨论确定农场行政管理、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、职工利益等相关问题

6.讨论确定现代化农业试验园区的具体管理和协调使用问题。

7.讨论确定农场职工的奖惩问题。

8.研究讨论农场各项工作改革、开拓、创新与发展问题。

三、组织与管理:

1.场务会由场长主持,一般为二周开一次,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。

2.场务会议题,一般由各分管业务的同志提出,或场长提出。交办公室将议题汇总,报请场长确定后,事先告知各有关人员。对讨论的议题,事先要尽量做好发言的准备。

3.建立督办和反馈制度 场务会所定内容,各业务分管同志按其分工要加以组织落实,责任到人,明确要求,加强各业务之间的协作,同时要及时向场长反馈情况。办公室要注意做好会议纪录、情况收集及意见的反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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