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食品卫生,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,根据《食品卫生法》有关规定,制定以下制度:
一、 工作人员上班时,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,保持个人卫生。
二、 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,做到每餐一打扫,每天一清洗。
三、 食用工具用完后,应每天洗净消毒,保持洁净。
四、 不购进、不加工、不出售腐烂、变质、有害、有毒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。
五、 保持库房整洁,食品应做到有分类、有标志,离地离墙保管。
六、 食堂要有防蝇、防鼠等措施,严防生物污染,及时处理好垃圾。
七、 生、熟食品、成品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,分类存放,不得混放。
八、 对违规行为,追究责任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